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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转发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标杆示范活动的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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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标杆示范活动的函》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标杆示范活动的函》转发给你们,望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函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将申报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荣誉材料、个人正面照和反映事迹的照片各一张(照片采用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1112日前报送至市物业管理协会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报送至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电话:0318-5227836

邮箱:hswx2018@126.com

 

 

衡水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1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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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标杆示范活动的函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物业管理协会及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品牌建设年目标任务和我省质量强省、标准化战略决策部署,推进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和优质服务创建工程,全面提升物业管理行业品牌影响力,提高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专业价值的认知,经研究决定,本会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标杆示范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先进单位

  2.先进工作者

  3.优秀项目经理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单位”申报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依法开展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95%以上。

  2.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纳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3.组织机构健全,服务体系与各项规章制度完善。

  4.公平参与竞争,维护物业市场秩序,自觉抵制各种不正当行为和恶性竞争。

  5.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乡村振兴和创城创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6.所辖物业项目实行标准化管理,并达到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要求。

  7.积极开展文明服务,文明用语,工作程序、服务行为规范,员工着装整齐,佩戴标志,态度和蔼,热情周到,业主投诉率1%以下。

  8.物业服务收费合理、公开、质价相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物业服务费收支定期公布。

  9.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和服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10.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11.为本会会员单位,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二)“先进工作者”申报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物业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本职工作贡献突出。

  2.拥护并积极参与物业发展改革,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在物业服务行业实际工作中取得较大成绩,为我省物业行业稳定和谐长足发展做出贡献。

  3.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创城创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4.积极参与物业服务行业各项活动,支持协会工作,为协会建设及行业发展献计献策。

  5.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

  6.自觉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行业协会或其他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7.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三)“优秀项目经理”申报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物业服务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在物业项目管理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

  2.严格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有丰富的物业项目管理经验,在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3.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创城创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4.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项目有效控制,受到建设单位和业主的认可和好评。

  5.重视服务质量,实行标准化管理,所在项目达到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要求。

  6.任职期间,所在项目及本人无违反国家及地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无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投诉;所在项目2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

  7.自觉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行业协会或其他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8.注重团队建设,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关心员工,团结同志,所在项目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16日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市物业管理协会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报送至本会的优先考虑。

  2.各市物业管理协会应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的政治和业绩表现进行严格审核,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及时报送。

  3.对业绩及事迹不完善或造假、逾期申报的单位及个人,一律不予参评。

  4.同一人不得重复申报“先进工作者”“优秀项目经理”,每单位申报总数不得超过4人。

  5.请各相关单位务于截止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纸质版材料含申报表(个人奖项贴照片)、荣誉材料;电子版含申报表、荣誉材料(Word格式),个人奖项附本人正面照和反映事迹的照片各一张(照片采用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处

  电 话:0311—87227617 15369120790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路351号领世商务1006室

  邮 箱:hebeiwuxie@126.com

 

附件:

1.2021年度河北省物业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2.2021年度河北省物业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3.2021年度河北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21年11月3日

附件:

2021年度河北省物业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docx

2021年度河北省物业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docx

2021年度河北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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