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衡水市物业管理行业“先进单位”
“先进工作者”“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物业行业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弘扬正能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经研究决定,本会将开展2021度衡水市物业管理行业“先进单位” “先进工作者” “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先进单位
2.先进工作者
3.优秀项目经理
二、评选标准
1.“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1)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依法开展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90%以上。
(2)公平参与竞争,维护物业市场秩序,自觉抵制各种不正当行为和恶性竞争。
(3)积极开展文明服务,文明用语,员工着装整齐,佩戴标志,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4)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5)年度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和通报批评。
(6) 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中具有引领作用,或有独特的管理经验。
(7)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2.“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物业管理行业,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没有受到过各级物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无违反行业自律准则等情形。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爱岗敬业、求实创新精神,服务意识强,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典型的先进事迹。
(3)文明服务,行为规范,态度和蔼,热情周到,业主满意度高。
(4)支持协会工作,为协会建设及行业发展献计献策。
(5)自觉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物协或其他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3.“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标准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物业服务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在物业项目管理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
(2)严格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有丰富的物业项目管理经验,在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3)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项目有效控制,重视服务质量,实行标准化管理。
(4)任职期间,所在项目及本人无违反国家及地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无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投诉;所在项目2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
(5)注重团队建设,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团结同志,所在项目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自觉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物协或其他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三、相关要求
1.“先进工作者”申报名额:副会长单位5名,常务理事单位4名,理事单位3名,会员单位2名。
2.“优秀项目经理”每单位申报限1-2人
3.各项目申报表,请于2021年11月25日前报衡水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地址:衡水市滏阳一路龙源名郡物业二楼
电话:0318--5227836
邮箱:hswx2018@126.com
附“先进单位” “先进工作者” “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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