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物业管理协会
衡物协 [2019] 22号
关于转发河北省物协《关于加强全省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开展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的
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物协《关于加强全省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开展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加强全省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开展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衡水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附:
冀物协〔2019〕14号
关于加强全省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管理
开展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物业管理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完善全省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河北省房地产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按照本会第一届第七次理事通讯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认定的方式加强全省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管理,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附件1)
二、认定对象
依法设立的本省和外埠在冀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为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有贯彻《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意向。
三、申报材料
1.《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登记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负责人、专业操作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需有合同的备案证明,新注册企业无需提供);
6.企业各岗位年度培训计划、上年度培训汇总复印件。
上述资料以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采用白色封面封底,并提供纸质版2份。
四、办理程序
应按《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登记指南》(附件3)的程序办理。
四、认定标准
《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分标准》(附件4)
电 话: 0311-87227617 15369120790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351号领世商务1006室
联系人:赵锦霞 周玉华 张曙光
附件:1.《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2.《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登记表》
3.《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登记指南》
4.《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分标准》
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9年9月16日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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